2007年度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计划
2007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也有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在自治区工商局和南宁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将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是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我局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对市场经营行为、市场竞争行为和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社会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一)继续强化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要针对食品季节性、节日性、区域性消费特点及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重点解决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二是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重点解决经营者进货验证验票、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问题。三是以春节、五一、十一、中秋和“三会一节”为重点,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四是抓好禽流感防控工作,全面推广防控禽流感“3311”监管模式,加强对活禽交易市场,特别是农村农贸市场的监管。五是拓展食品安全监管关口前移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延伸到农村、学校、企业,营造全社会的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
(二)加大注册商标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商标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二是认真做好涉外商标保护工作,加大对涉外商标特别是东盟各国的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三是加强驰名、著名商标的推荐和保护工作。四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充分运用调解机制,妥善处理商标纠纷。
(三)从严惩治虚假违法广告。以医疗、保健品、药品、化妆品为重点,分季度、分阶段、分品种开展专项整治。继续抓好对广告主、广告公司、广告媒介单位的监管,认真落实广告监测、广告信用、违法广告公告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推进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搞好综合执法,增强监管合力。
(四)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对重点商品、重点企业、重点村屯、重点市场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进一步建立乡镇打假维权联系点,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和建立农资经营者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和公示制度,组织农资商品质量抽样检测,大力推进和规范农资连锁经营,努力推进农资市场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涉农合同”的帮扶活动,培育农业、农村品牌,引导开展农业订单,为农业增产、农村增效、农民增收做出贡献。
(五)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继续加强对传销活动多发区、易发区等重点地区的巡查,强化对出租房屋的监控,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行为;研究和探索对直销企业的监管模式,切实做好直销企业的准入、监管和规范;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并做好案件移交工作;继续加强舆论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
(六) 严厉查处其它违法经营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环境。一是加强对水、电、燃气、通讯等垄断行业的监管力度,不断拓宽监管领域,提升监管层次,维护公平竞争。二是大力加强对粮食、汽车、成品油等重要商品市场的监管。三是深入开展“维权反欺诈”活动,加强对中介服务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行为;四是深入开展反走私斗争,严厉打击贩私和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的行为,坚决取缔各类走私货市场和集散地。五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毒、扫黄、反假币等工作,严厉打击制造、贩卖假币行为,切实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和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
(七)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行为工作。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意见》的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治理重点领域,重拳打击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促销费、广告费、科研费等名义的商业贿赂行为。特别是对医疗行业的商业贿赂问题,进行重点查处,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八)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整治力度。严格执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有关政策,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查处房地产市场中抽逃资金、“短斤少两、面积缩水”、违反预售合同、强制搭售附加条件、超规定预售和卖楼花等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服务发展的思想,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一)引导和支持企业调整结构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按照 “十一五”规划中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具体要求,严格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关,对国家禁止和限制发展的产业、高危行业,申请登记时要严把准入关口;仍在经营的,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做好调整、关闭那些产能过剩、技术落后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的变更或注销登记工作。对国家支持发展的产业,特别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行业和经营项目,进行重点帮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引导和支持各种所有制经济发展。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大力支持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创新“定点帮扶,跟踪服务”活动的内涵和方式,实施大型企业的分类登记工作。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大力发展商贸、运输、旅游、中介服务等第三产业。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积极做好政策引导和咨询服务,尤其对东盟各国的投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鼓励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技术含量生产环节和研发领域。
(三)认真落实“三农”工作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结合实际,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一是大力支持县域民营经济发展,继续落实联系点制度,帮助县域经济主体向资源优势的产业聚集,实现民营经济规模化、集约化。二是大力开展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工作,探索建立农村经纪人协会,充分发挥农村经纪人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作用;积极引导特色农产品加工和优势资源型工业发展,做大做强县乡工业。三是整合各项职能资源,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帮扶工作,尽快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市场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的农产品。
(四)引导和支持商标战略实施。以我市工业品牌、农产品的地理标志为重点,深入实施“打响品牌战略”。一是积极引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使用并注册商标,突出地方特色,打造名牌商标和名牌产品。二是加强对名牌商标和名牌产品的培育和推荐工作,把已具备条件的企业推荐参与全国和自治区名牌评选,打响首府的名牌商标和名牌产品。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创工业、农业品牌工作,指导、服务、协调好工业和农产品品牌的申报,重点培育和推荐省级以上名牌商标。
(五)规范会展监管工作。一是强化监管手段,从确认办展、参展单位市场主体资格入手,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二是强化责任追究,明确展销会出租方、承办方及参展方三方责任。三是强化部门协作,使展会行业监管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四是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展销会的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和规范,促进首府会展经济健康发展。
(六)引导和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继续完善和落实“绿色通道制度”,为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及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群体提供办照专项服务;继续完善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积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和其他待就业人员在个体私营企业中就业;加强对执行再就业政策的监督检查,杜绝利用各种方法骗取营业执照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的不诚信行为。
三、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深化监管制度和监管模式改革,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充分发挥全系统的创新能力,积极创新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和方式,加快信息化建设,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丰富和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建立工商行政管理综合执法网络。
(一)着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综合网络建设。一是加快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建设,依托农村基层政权和党组织,广泛设立农村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在行政村建立12315消费者投诉站;积极支持消费者协会在乡镇建立消费者协会分会,逐步形成“一会两站”农村消费维权网络。二是进一步扩大消费维权联络点,继续推进12315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进学校、进乡村工作。
(二)着力推进个体工商户登记监管方式改革。认真总结经验,对符合条件的工商所要全部推行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委托登记和委托备案机制,由分(县)局依法委托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和年度验照等。
(三)着力推进流通领域商品准入制度改革。以食品安全监管为突破口,以强化工商所规范管理为重点,继续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重点抓好五项制度落实,探索新的工作思路。
(四)着力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定《南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公示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公示制度,逐步推行合同信誉等级公示制度,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把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作为市场主体监管制度改革和创新的重点,注重把信用分类监管与风险分级监管结合起来,在根据企业守法、守信情况评出守信企业、警示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的同时,根据企业风险度把企业分为不同的风险管理级别,以此确定监管重点,全面促进企业分类监管工作。
2007年6月26日 |